提高反洗錢意識,遠離洗錢陷阱
日期:2018年03月09日/ 發布:鼎順國際
洗錢作為一種嚴重的國際犯罪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隨著經濟交流活動以及新興信息技術的發展,各類洗錢犯罪非但沒有停止,更變異出新多之勢。2016 年是《反洗錢法》頒布十周年,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牽頭組織了形式多樣的反洗錢集中宣傳活動,履行反洗錢宣傳義務,進一步加大反洗錢社會影響力,普及反洗錢知識,提高社會公眾對洗錢和恐怖融資危害的認識,有效預防洗錢犯罪活動。
A反洗錢法律知識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藏其來源和性質的行為判定為洗錢犯罪。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對洗錢罪的罰則規定如下:沒收實施洗錢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一對資助恐怖活動罪及其處罰的規定如下:資助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4 國際反洗錢組織鼓勵各國將清洗一切嚴重犯罪所得的行為規定為洗錢犯罪,近年來倡議進一步將掩飾、隱瞞稅務犯罪所得的行為規定為洗錢犯罪。
5 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配套規章的各項反洗錢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識別與報告、相關資料保存等反洗錢義務,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保護個人隱私和企業的商業秘密,規定: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負有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錢行政調查。司法機關依照本法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錢刑事訴訟。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授權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依法對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履行反恐怖主義融資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涉嫌恐怖主義融資的,可以依法進行調查,采取臨時凍結措施。
B案例
1 虛假的網上支付
王某在工作中獲得了大量個人身份信息和信用卡申請表,通過偽造簽名、篡改聯系電話和賬單地址,王某冒領他人數十張信用卡。王某指使梁某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開立多個網上支付賬戶和網上店鋪,王某則以冒領信用卡大肆刷卡“購物”。梁某將收到的資金迅速轉入多個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再匯聚到梁某、王某持有的銀行卡賬戶中,完成洗錢。多名信用卡所有人收到銀行催款通知或發現不良信用記錄后,紛紛向公安機關報案。最終,王某因金融詐騙罪獲刑,梁某因洗錢罪被起訴。
2 P2P 網絡借貸平臺非法籌資洗錢
某P2P網絡借貸平臺公司宣稱其“從事信息配對咨詢和商務服務,服務廣大網友和中小微企業”。在實際運營中,該公司通過發布虛構的高息借款標的,將獲取的客戶資金用于個人投資、購買理財產品和保險產品等。沒過多久,該公司因無力償還多筆到期的借款和高額利息而發生擠兌事件(客戶要求收回投資)。經公安機關調查,該公司實際上是借助網絡借貸平臺的投融資信息中介功能進行非法集資。案件爆發,待償付借貸逾億元,涉及全國4000余人。
3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盜取個人銀行卡資金
黃先生收到一條關于X 公司可辦理高額度信用卡的短信。經電話了解,對方告知辦理條件:一是需向該公司提供本人身份信息;二是需在指定銀行辦理儲蓄卡并存入相應資金;三是在儲蓄開戶時必須預留該公司提供的手機號碼。黃先生按照該公司提示在銀行辦理了銀行卡,并存入4萬元,填寫了該公司提供的經辦人員手機號碼,之后,向該公司提供了儲蓄卡號。犯罪分子以黃先生名義注冊支付寶賬號,利用支付寶關聯儲蓄卡時只需驗證注冊信息與銀行卡預留信息是否一致的漏洞,轉走黃先生的資金,完成洗錢。
4 非法經營POS機套現
朱某利用偽造證件申辦 “XX 經營部”、“XX 服務部”、“XX 書店”POS機3臺,并雇用多名員工,在網上發布POS機套現信息。朱某采用分散套現信用卡、分散交易金額及分散轉入POS機的“三分散”方式。試圖掩飾非法套現犯罪活動。朱某將套現資金從公司賬戶轉入個人賬戶,立即通過網上銀行轉出或ATM 提取,將套現資金付給“客戶”,賬戶當天幾乎不留余額。朱某為十余名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現金約672.4萬元。2011年3月25日,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朱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8萬元。
5 出售信用卡的洗錢陷阱
羅某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證辦理多張信用卡。羅某先后把200余張信用卡賣給宋某、陳某,用于信用卡套現。宋某、陳某等人所涉賬戶交易達上百億人民幣。某地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羅某、宋某和陳某進行宣判。
6 地下錢莊匯款的煩惱
張先生在國外經商,經常需要向國內匯款,張先生通過朋友得知某地下錢莊匯款速度快,費用低廉。張先生向該地下錢莊匯入10萬美元,該地下錢莊承諾張先生在國內的妻子孫女士當天可取等值人民幣。可等孫女士到該地下錢莊取錢時,錢莊老板已經攜款潛逃了。
7 警惕以“洗錢”為名的詐騙
電話詐騙的犯罪分子多謊稱公安民警或檢察官對受害人進行恐嚇來詐騙錢財,部分詐騙電話會自稱郵局,銀行等機構,通知有要退回的法院傳票,逾期貸款或信用卡欠款等,利用受害人急欲證明自己清白的心理,主動幫其轉接“公安局”、“檢察院”,再進行詐騙。接到此類電話,要冷靜分析,切勿上當。
8 壽險兩全保險退保的秘密
張某到某保險公司以躉交方式購買200萬壽險兩全保險,保險期限5年,幾個月后張某以資金周轉為由提出退保申請。保險公司業務員向其說明提前退保將帶來巨大損失,張某仍堅持退保。調查發現,張某姐夫系某市規劃委員會副主任,正因受賄案件接受調查。張某購買壽險兩全保險產品的200萬元正是其姐夫受賄所得。張某姐夫被檢察機關以受賄罪起訴,張某則以洗錢罪被起訴,面臨法律制裁。
C 點滴行動助力反洗錢
1 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
2 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
3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
4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
5 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6 遠離網絡洗錢
7 舉報洗錢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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